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2023年8月1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此次清理,保留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修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附件: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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