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工作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分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工作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3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长宁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依佳(男)
地址:/
联系方式:0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工作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长宁区
服务要求: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和长宁交警支队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延误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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