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二期工程开发代建管理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二期工程开发代建管理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二期工程开发代建管理服务(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二期工程开发代建管理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FDZX-GC-2024-0027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纪刚,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投标报价:基本服务费:1.00%、不可售物业服务费:90.00元/平方米、代建管理费-固定部分:*******.00元/年、可售物业浮动费:1.40%、销售激励(不可竞争费):********.00元、管理费浮动(不可竞争费):********.00元、投标总报价:*********.00元;
服务周期:整体代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者:
①二期项目最后一个批次集中交付后6个月届满、且整体维保销项率达到85%;
②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可售酒店式办公及普通办公整体去化达到相应业态的85%且可售车位去化达到50%;
质量要求:
1、商业运营计划书要求
(1)中标人应始终遵循有利于招标人和目标项目利益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的管理经验完成拟签订协议约定的管理目标。协议签订并生效且中标人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商业运营计划书以供招标人审批,招标人审批通过的商业运营计划书应作为中标人提供管理服务的依据。
(2)中标人应当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制定和向招标人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经营计划
2、建设周期目标要求
鉴于目标项目现状,双方确定目标项目阶段性建设目标/全景计划等建设周期目标,最终以招标人审批通过的更新版商业运营计划书记载为准。
3、开发成本目标要求
(1)中标人需根据项目审批后的项目定位、扩初设计图纸、产品标准、工期、招标人已签订的合同为基础编制目标成本,经双方共同审批确认后的目标成本作为项目整体成本管理考核目标。
(2)目标成本作为招标人考核中标人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中标人须确保项目工程成本的投入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目标成本。中标人同步须遵守招标人目标成本三级科目管理要求。
4.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
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目标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所要求的合格标准,遵守国家和目标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无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销售目标要求:中标后,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审批通过的商业运营计划书中的销售目标确定执行。
上述质量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开发代建协议范本》第四条“目标项目管理目标”之要求;
安全要求: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满足本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战阴哲,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投标报价:基本服务费:1.00%、不可售物业服务费:90.00元/平方米、代建管理费-固定部分:*******.00元/年、可售物业浮动费:1.40%、销售激励(不可竞争费):********.00元、管理费浮动(不可竞争费):********.00元、投标总报价:*********.00元;
服务周期:整体代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者:
①二期项目最后一个批次集中交付后6个月届满、且整体维保销项率达到85%;
②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可售酒店式办公及普通办公整体去化达到相应业态的85%且可售车位去化达到50%;
质量要求:
1、商业运营计划书要求
(1)中标人应始终遵循有利于招标人和目标项目利益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的管理经验完成拟签订协议约定的管理目标。协议签订并生效且中标人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商业运营计划书以供招标人审批,招标人审批通过的商业运营计划书应作为中标人提供管理服务的依据。
(2)中标人应当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制定和向招标人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经营计划
2、建设周期目标要求
鉴于目标项目现状,双方确定目标项目阶段性建设目标/全景计划等建设周期目标,最终以招标人审批通过的更新版商业运营计划书记载为准。
3、开发成本目标要求
(1)中标人需根据项目审批后的项目定位、扩初设计图纸、产品标准、工期、招标人已签订的合同为基础编制目标成本,经双方共同审批确认后的目标成本作为项目整体成本管理考核目标。
(2)目标成本作为招标人考核中标人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中标人须确保项目工程成本的投入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目标成本。中标人同步须遵守招标人目标成本三级科目管理要求。
4.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
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目标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所要求的合格标准,遵守国家和目标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无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销售目标要求:中标后,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审批通过的商业运营计划书中的销售目标确定执行。
上述质量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开发代建协议范本》第四条“目标项目管理目标”之要求;
安全要求: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满足本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鹤山市地中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卫民,建筑施工工程师;
投标报价:基本服务费:1.10%、不可售物业服务费:100.00元/平方米、代建管理费-固定部分:*******.00元/年、可售物业浮动费:1.70%、销售激励(不可竞争费):********.00元、管理费浮动(不可竞争费):********.00元、投标总报价:*********.00元;
服务周期:整体代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者:
①二期项目最后一个批次集中交付后6个月届满、且整体维保销项率达到85%;
②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可售酒店式办公及普通办公整体去化达到相应业态的85%且可售车位去化达到50%;
质量要求:
1、商业运营计划书要求
(1)中标人应始终遵循有利于招标人和目标项目利益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的管理经验完成拟签订协议约定的管理目标。协议签订并生效且中标人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商业运营计划书以供招标人审批,招标人审批通过的商业运营计划书应作为中标人提供管理服务的依据。
(2)中标人应当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制定和向招标人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经营计划
2、建设周期目标要求
鉴于目标项目现状,双方确定目标项目阶段性建设目标/全景计划等建设周期目标,最终以招标人审批通过的更新版商业运营计划书记载为准。
3、开发成本目标要求
(1)中标人需根据项目审批后的项目定位、扩初设计图纸、产品标准、工期、招标人已签订的合同为基础编制目标成本,经双方共同审批确认后的目标成本作为项目整体成本管理考核目标。
(2)目标成本作为招标人考核中标人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中标人须确保项目工程成本的投入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目标成本。中标人同步须遵守招标人目标成本三级科目管理要求。
4.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
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目标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所要求的合格标准,遵守国家和目标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无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销售目标要求:中标后,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审批通过的商业运营计划书中的销售目标确定执行。
上述质量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开发代建协议范本》第四条“目标项目管理目标”之要求;
安全要求: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满足本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要求;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如果没有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放中标通知书。
如果本项目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招标人:珠海鑫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铭铭
联系电话:150*****971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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