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经济开发区车站路片区开发建设规划及环评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丹阳经济开发区车站路片区开发建设规划及环评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BZDL-C2024-0060

二、项目名称:丹阳经济开发区车站路片区开发建设规划及环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913*****598******A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 95.55(均分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丹阳经济开发区车站路片区开发建设规划及环评项目

服务范围:

根据规划环评条例、导则、审查要点等文件要求,开展以下相关工作:

(一)编制开发建设规划

《开发建设规划》是规划环评工作开展的基础,规划环评报送和评审需将规划作为依据。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开发建设规划》应与规划环评同步编制,形成文本及图件成果。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用地布局规划,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二)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按照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结合片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影响特征,开展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监测,经实验室检测分析得到数据后,形成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三)编制规划环评报告

根据规划环评条例、导则、审查要点等文件,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工作成果包括:

(1)现状调查与评价。通过调查片区现有企业和产业环保管理现状,梳理敏感目标、基础设施、污染防治、风险防控等内容,识别主要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2)规划分析及综合论证。结合片区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布局结构、建设时序,分析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规划内容;分析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大运河保护等上位规划、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和协调性。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设置多种预测情景,测算规划实施对各类资源的需求量和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以及主要生态因子的变化量。评价区域资源与环境对规划实施的承载能力,计算区域大气、地表水环境容量,科学提出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通过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对园区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量化计算预测。

(4)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政策、管理等,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形成片区规划实施的“目标任务清单”。

(5)形成三线一单成果。综合考虑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准入鼓励和限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环境要素,形成片区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片区生态环境管理和项目入区的重要依据。

(6)其他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公众参与意见,评价结论。

服务要求:

(一)工作原则

(1)按国家政策及有关规范组织编制开发建设规划、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中标人应负责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并协助招标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所需的费用含在中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进行技术服务。

(二)编制成果:中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开发建设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提交《开发建设规划》、《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最终版纸质文件【4】份,附电子文档。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服务时间:6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忱、丁长春、朱文川、王劲龄、戴稳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缴纳*****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丹阳市曲阿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101号

联系人:陆缘

联系电话:051*****1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御龙湾中华美食城907-908

联系人:邓湘云

联系电话: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湘云

电话:05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规划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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