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复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2
2024年第二批复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2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万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913*****762******T |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丽岛路21号13幢910室 | 89.6(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913*****788******T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兴隆路9号奕炫科创大厦9层 | 85.2(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句容市审计局第二批复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为2024年句容市审计局第二批复审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全部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按固定9500元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标段一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总得分 |
1 | 江苏万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89.60 |
2 |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85.20 |
3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82.60 |
4 |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2.60 |
5 |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82.40 |
6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81.80 |
7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 81.60 |
8 |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0.80 |
9 |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80.40 |
10 |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79.80 |
11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79.60 |
12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9.20 |
13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78.20 |
14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7.00 |
15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5.40 |
16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5.00 |
17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2.20 |
18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71.40 |
19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9.20 |
标段二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总得分 |
1 | 江苏万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88.60 |
2 |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85.20 |
3 |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2.80 |
4 |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82.40 |
5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81.80 |
6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 81.60 |
7 |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81.20 |
8 | 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1.00 |
9 |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0.80 |
10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80.20 |
11 |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9.80 |
12 |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79.80 |
13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9.20 |
14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78.20 |
15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7.00 |
16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6.40 |
17 |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 75.20 |
18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5.20 |
19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3.00 |
20 | 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2.40 |
21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72.20 |
22 |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72.00 |
23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9.20 |
注:本项目分为标段一、标段二,共计两个标段,按照标段一、标段二顺序依次评审。本项目每个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不可兼中。如某供应商在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照评审顺序只推荐其在最先评审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婳婳
电话:02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第二批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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