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专项法律服务补充额度采购项目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2024—2025年专项法律服务补充额度采购项目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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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0(2024)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24—2025 年专项法
律服务补充额度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24—2025 年专项法律服
务补充额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5714)评审委员会按
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
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报价折扣:36%,增值税税率 6 %。
(二)否决响应情况:
经审查,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不满足初步评审同类业绩要求,故
否决其响应。
公示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
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
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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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
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
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
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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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王亚
联系方式:13578939221
异议接收邮箱:wangya.jszbt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0 日

标签: 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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