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惠城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城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城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城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6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为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市政工程-市政给水排水。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名单如下: 1.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3.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4.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5名中标候选人。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名时,除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1.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3.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4.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5人组成。 (四)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体民主讨论后,依据定标工作规程的要求,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和讨论,最终讨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长沙核工业 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勘察设计报价下浮率:20.33%; 勘察设计总报价:********.93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勘察设计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 周志坚 | 资质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业绩 | 1.惠城中心区排水主管网病害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检测及修复施工服务); 2.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目-农村截污治污工程;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 | 张程 | 资质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 |
业绩 | 1.2023-2025年大朗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5.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汕头市老城开埠区排水管网建设及设施提升工程勘察(含测绘)、设计; 2.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一梅溪河以西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咨询; 3.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一梅溪河以东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4.虎门镇东江下游片区和白沙片区排水地块内污水收集完善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勘察设计报价下浮率:20.15%; 勘察设计总报价:********.15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勘察设计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 邓 军 | 资质 | 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业绩 | 1.仲恺高新区排水及污水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2.澳头老城区排水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 | 李三明 | 资质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 |
业绩 | 1.珠江口流域市政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可研设计勘察(含排查))I标;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4.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仲恺高新区排水及污水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2.澄迈县建制镇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 3.三亚市抱坡溪西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4.三亚市福海苑、山营及高新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设计); | ||
第三中标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勘察设计报价下浮率:21.39%; 勘察设计总报价:********.19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勘察设计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国才 | 资质 | 给排水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业绩 | 1.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 | 佟德生 | 资质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 |
业绩 | 1.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屠宰中心(一期)给水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4.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四环以外部分)设计; 2.抚州市东临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3.2019-2020年大朗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总承包;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排水 管理中心 | 联系 | 广东省惠州市桥东下板塘新民后街48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黎工 | 联系 | 0752-*******转8132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 | 0752-*******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东路34号小区房产交易大厦 | ||
公示开始 | 2024年10月1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招标人:惠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0-09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11
公示结束时间: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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