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临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市临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桂林市临桂区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临桂区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期项目主要路段有:1.秧二路(西城大道至秧十八路段);2.秧十八路(福达段);3.秧二十四路(福达段);4.秧十七路(秧八路至秧六路段);5.金贸中心(凤凰路段);6盘山路段,包括实验小学门口段、盘山路;7.汇荣小学段;8.秧塘园雨水管清淤;管道建设:DN1200排水管573m,DN800排水管58m,DN600排水管65m,DN500排水管342m,DN400排水管25m,DN300排水管1118m;检查排水管井49座,疏通排水管道及排水箱涵*****m,易涝点改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 |||||
拟中标人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10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尹梦(注册编号:桂245*****5449;身份证号:**************496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秦永凤(身份证号:**************0621)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2.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22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廖群超(注册编号:桂245*****1984 ;身份证号:**************318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艳丽(身份证号:**************0620)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6)*******【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市临桂区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Ⅲ标段。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48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欣严(注册编号:桂145*****018***** ;身份证号:**************103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丽兰(身份证号:**************1023)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8)*******【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凤岭北片区路网完善工程B区道路(向明路、金菊路北段、玉兰路北段、凤岭8、13号路)。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签: 排水防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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