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中日人才公寓及商务交流中心整体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中日人才公寓及商务交流中心整体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标公告]连金普新区日生态新城日人才公寓及商务交流心整体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标公示
信息时间2024/10/11
Report
连金普新区日生态新城日人才公寓及商务交流心整体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
工程编号
HFCG2024-0602
工程名称
连金普新区日生态新城日人才公寓及商务交流心整体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HFCG2024-0602
标段名称
连金普新区日生态新城日人才公寓及商务交流心整体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项目辖区
金州区
建设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公式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公式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3日
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标单位名称
连斐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工期
0
标价格
0.00
标价格单位
质量评定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标单位连斐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价
1.运营服务费用*********
2.资产运营保底收益费用:********
3.超额收入分配比例当资产运营收益高于保底收益时
(1)不高于保底收益的20%的部分,我单位所占的超额收入分比例为58 %;
(2)高于保底收益的20%且不高于保底收益的40%的部分,我单位所占的超额收入分比例为68%;
(3)高于保底收益的40%且不高于60%的部分,我单位所占的超额收入分比例为78%;
(4)高于保底收益的60%的部分,我单位所占的超额收入分比例为88%,
三.服务期限自日人才普通公寓正式交付之日起八年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
2.在业务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标签: 整体租赁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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