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3 | 标段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 填报单位 |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王佳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湘143*****023***** | 99.******% | 912日历天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94.3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佳冰 | 朱家富 | 阳祝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王佳冰 | 朱家富 | 阳祝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绍伟 | 贾方杰 | 郭爽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湘143*****023***** | 沪131*****008*****) | 京111*****017***** | |||||||||||||||||||
投标报价 | 99.******% | 99.******% | 99.******% | |||||||||||||||||||
工程工期 | 912日历天 | 912日历天 | 91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94.38 | 92.26 | 90.9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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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为:*********.96元; 第二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总价为:*********.00元;第三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为 :*********.90 元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沈阳世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未提供《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不违法违规承诺书》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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