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促和谐合同纠纷终化解
联合调解促和谐合同纠纷终化解
在港南区司法局新塘司法所调解室,一场因购买猪仔而引起的合同纠纷经过司法所、派出所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24年8月,当事人李某富通过中介到位于新塘镇辖区的宁明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顺浪养殖场购买猪仔,双方因销售猪仔合作事宜发生纠纷。买方李某富表示其是通过中介找到卖方公司购买猪仔,但是在没看到猪仔时,担心被骗,故不愿意先付款;卖方公司表示,买方客户与公司已经通过线上联系,并且了解了竞标价格,线上也连线观看了猪场视频,并要求买方交足全款后才能进行猪仔交付的后续工作。双方争执不下,故李某富报警处理,新塘派出所接警后,联合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听取了买卖双方的关于猪仔买卖事宜的缘由。在耐心听完双方陈述后,调解员了解到,买方李某富不了解卖方公司销售猪仔的流程,同时对卖家公司的信任度不足,故而开始从情、理、法的层面出发,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卖家公司再次详细介绍关于猪仔买卖的品种、规格、结算、违约责任等流程,表明了猪仔买卖是不通过养猪场直接销售,而是通过竞标公司作为销售方对外销售猪仔,同时,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也现场连线卖方公司的领导、猪场点进行买卖核实,打消了买方的不信任卖方公司的顾虑。
在调解员的长达5个多小时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买卖猪仔500头,以14斤/头为底数,540元/头,超过底数的每斤按照10.5元补足差价,少于底数每斤按照10.5元扣除。
至此,一场因购买猪仔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促进经济发展、为商业活动提供一个稳定和谐环境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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