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专网核心交换设备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合同公告
视频专网核心交换设备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4-10-A | ||||||||||
二、合同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视频专网核心交换设备采购项目 | ||||||||||
三、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4-10 | ||||||||||
四、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视频专网核心交换设备采购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地址:南阳市新华路166号 | ||||||||||
联系人:姚晨飞 | ||||||||||
联系方式:156*****293 | ||||||||||
2.供应商(乙方):南阳虹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南阳市文化路200号 | ||||||||||
联系人:郭海龙 | ||||||||||
联系方式:159*****448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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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日期:2024年08月23日 | ||||||||||
八、验收组成员 | ||||||||||
刘东、马鹏、焦书军、王林、乔峰 | ||||||||||
九、验收意见 | ||||||||||
项目已竣工完成,施工档案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1、质量与采购文件和合同一致; 2、随机资料及附件、配件齐全; 3、产品已安装调试,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 4、按照合同要求时间供货完成; 5、服务和工程项目按照服务要求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完成。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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