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湖区2023年度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结果的公示
关于南湖区2023年度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结果的公示
关于南湖区2023年度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结果的公示
根据《南湖区2023年度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施方案》,对全区2554家企业进行了绩效综合评价,其中,单列评价的规上工业企业415家、主评规下工业企业2139家,其他合并评价企业分类结果参照主评企业执行。规上企业按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6个指标,规下企业按亩均税收,进行赋分排名,加上加减分指标得分,再根据特殊情形指标生成分类结果(附件1、2),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对南湖区2023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结果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1135室;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南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公示(规上).xlsx
附件2:2023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公示(规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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