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度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内江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内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7: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慧明,古伟,方陈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2-*******
采购单位 内江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888号22幢3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
附件2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艾迪康医学检测实验室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兴科中路9号1栋 1,521,100.00元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百分比):2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艾迪康医学检测实验室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根据外送检验项目清单提供外送检验服务 详见其他补充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慧明(采购人代表)、古伟、方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基础下浮35%,代理服务费为:*****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4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为系统固定格式无法进行修改,针对结果公告做出以下说明:①三 采购结果 中标(成交)金额1,521,100.00元,为预算金额;②三 执行标准 为 折扣率:22.3%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周一至周日8:00-17:30(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到达指定地点收取样本每天定时(按采购人要求的固定时间段)到每个病区收取标本,并配置专业标本箱,标本箱具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日一次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
2、供应商需规范标本的接收、登记、包装和储存流程,保证标本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的顺利交接,方便查核,同时标本接收人员需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
3、供应商需提供检测项目汇总清单,检测项目可分病种查询和按字母索引查询,检测项目汇总清单需包括编码、名称、检测方法、标本/标本量、容器、标本贮存方式、简要临床应用、出报告时限、备注等信息。
4、采购人如对检测结果存在疑问需供应商答疑,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5分钟内电话沟通解决,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答疑。
5、服务期内因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导致收到患者、家属或其他人员的投诉,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6、医院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完成检测或临床偶有特殊检测,需要委托供应商完成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7、供应商应负责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外送检验项目具体明细表”中已列明的检测项目,若服务期内医院具备自主开展检测条件的,有权自行开展。
8、外送清单为采购人的外送检验项目具体明细表。
9、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有合法的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并安排工作人员完成标本收录及物流运输;接收标本开始2个工作日内反馈所接收标本质检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反馈标本质检信息)。
11、供应商实验室检测到危急值时在经过复核后应按照危急值处理 流程及时通知到具体科室指定人员并作好危急值记录。
12、供应商对采购人要求的检测项目无法满足需求的应有保障预案,并能够确保7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13、供应商负责定期向采购人采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项目知识培训、项目采集等培训。
14、供应商需书面承诺提供全职的标本接收员,并对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该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发生的职业暴露由供应商一律承担。
15、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样品,供应商应立即向采购人电话反馈具体情况,需要复检时,供应商不得另行收费。
16、供应商实验室电子设施具有数据汇总、储存、传输功能,能与医院LIS、HIS等系统对接,保证检验结果实现实时网络传送(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满足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在系统内开具电子申请单,能查询和打印报告,就诊人员可以自助设备打印检测报告,保证病人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纸质检测报告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检验标准: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标本检验,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若在服务期内相关部门颁布了最新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按最新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检验报告要求:
17.1检验报告需提供完善准确的病人信息、检验结果、检验方法、参考区间和具备有效的检验人员签名等内容。
17.2传染病样本:传染病阳性结果按国家规定并及时通知采购人。
17.3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符合程度:≥95%。
17.4报告内容应与报告结论吻合。
17.5每月检验样本丢失、运送差错:≤0.1%。
17.6每月报告的延误上传:≤0.1%。
17.7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与采购人申请检验项目及收费明细的检验方法吻合。
17.8供应商对检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7.9.检测项目中涉及采购人危急值管理的项目,当出现危急值时,检验报告中要有危急值的提示,并按规定上报采购人。
18、如因供应商原因出现检测结果误诊、标本及标本结果遗失、损坏、损毁等情况造成纠纷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纠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采购人提出对结果异议时,供应商应进行复查,此项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20、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授权采购人具有登录供应商的网站对检测结果进行查询和打印的权利。
21、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时间,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复核。若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本次采购的所有常规检验项目包括化学发光、病理等项目需在供应商实验室内完成不得转送其他实验室。
23、标本的收集和报告的处理:急诊标本在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收取,标本在送达实验室后24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电话通知采购人科室并上传报告。普通标本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天准时进行收集,且在送达实验室后的第二天上班前完成报告的上传工作。
24、成交后可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定期向采购人的相关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培训。
25、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内江市中医医院检验服务,还涉及到内江市中医医院医联体及下级医院的检验服务,当内江市中医医院医联体及下级医院有需要进行检验服务时,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并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供应商须具有区域检验信息服务系统整合能力。

投诉受理单位:内江市财政局

投诉电话:0832―*******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星桥街中段16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中医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888号22幢3层1号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2-*******

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送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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