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备租赁及液氧、液态二氧化
碳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YGL202409-D017)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备租赁及液氧、液态二
氧化碳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上海盈德宝气气体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中科富吉气体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盈德宝气气体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科富吉气体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上海盈德宝气气体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科富吉气体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盈德宝气气体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科富吉气体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书面提出
三、其他
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备租赁及液氧、液态二氧化碳采购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
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备租赁及液氧、液态二氧化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
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备租赁及液氧、液态二
氧化碳采购项目。
1.2 交货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街道。
1.3 交货期限:
①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备应在接到招标人传真或书面通知的 30 日内通过竣工验收,
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②液氧、液态二氧化碳应在接到招标人传真或书面通知后 48 小时内交货。
1.4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1.5 招标范围
确定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备租赁及液氧、液态二氧化碳供应
商、供货单价。中标的供应商在供货及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对液氧站设备、二氧化碳站设
备租赁及液氧、液态二氧化碳供应的需要,保证招标货物供应、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序号 货物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氧站设备租赁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套 1 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投标人,制造、安装、调试、申请有关手续、后
期维护保养亦属于投标人。
2 二氧化碳设备租赁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套 1 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投标人,制造、安装、调试、申请有关手续、后
期维护保养亦属于投标人。
3 液氧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吨 液氧应符合的国家标准 GB/T3863-2008
4 液态二氧化碳(食品级)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吨 液态二氧化碳应符合的国家标准 GB1886.228-2016
1.5.1 此次采购的液氧、液态二氧化碳数量招标人可依据生产需要及变化做相应调整(增或
减均可能)。
1.5.2 设备租赁含第一次的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以及后期运
行期间的维护保养、检测和相关许可证的办理等工作,租赁费涵盖所有上述工作所需的所有
费用。
1.5.3 供应、服务期:从首次供气日起五年。
1.5.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开标、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评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 B 座 10 楼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盈德宝气气体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科富吉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67 号
联系人:臧先生
电话:0371-63398183
传真:0371-63398183
邮箱:lwsckuojian@163.com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 B 座 10 楼
联 系 人:宋冰、郑超严
电 话:0371-60981807
邮 箱:zhongyizb@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
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事项相关
材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67 号
联 系 人:臧先生
电 话:0371-63398183
电子邮件:lwsckuojia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 B 座 10 楼
联 系 人: 宋冰、郑超严
电 话: 0371-60981807
电子邮件: zhongyi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