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N2标段静电除尘器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N2标段静电除尘器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 E**********m7skg2s1l002
招标人名称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名称 王玲、邱锐、李丹、杨晓义 联系电话 180*****030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4室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万元) 获奖情况
第1名 兰州电力修造有限公司 李威
*****.0000
第2名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胡树民
*****.0000
第3名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钺城
*****.0000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第一中标候选人:兰州电力修造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55.12分(其中:信用得分:5.0分),商务标得分:37.29分,总得分:92.41分;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51.88分(其中:信用得分:5.0分),商务标得分:36.25分,总得分:88.13分;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51.07分(其中:信用得分:5.0分),商务标得分:35.08分,总得分:86.15分。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电话:029-********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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