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4年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1#楼25层2501室 | 150,000.00元 | 99.75 |
采购包1(2024年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
服务类(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4年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 | 根据《福建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及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到期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和“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专项”两个专项资金开展2022-2024年实施期三年的部门评价。 |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 合同签订后至完成评价报告。 | 项 |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 15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秦国林 |
评审专家: | 叶永清 、 李萍萍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以成交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账号:350*****0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0.2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在磋商和报价环节,江苏鑫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磋商与报价超时未响应,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周华玲
电话:0591-********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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