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于2024年10月11日在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新华书店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候选人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 目 名 称: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
采 购 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采 购 编 号:YXZB-2024-*****-1;
采 购 内 容: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包含且不限于无人机展馆、北楼2间教室、南楼7间教室装修及电气改造,二三四楼楼道地面及墙面改造、无人机展馆室外配套、室外主线路、军事教学场地改造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2、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914*****587******G)
响应报价:******.00元;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荣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MA450Y8G3A)
响应报价:******.00元;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弘达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MA445QNW41)
响应报价:******.00元;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3、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
联系人:杨润红
联系电话:039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刘远勇、苏永涛、石乐
电子邮件:hnyxwb@vip.126.com
2024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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