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692号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淮河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4楼401-407、
414、416、422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拟开展4处农业灌区4个取水口数据对接及17处非农取水户计量数据采集与分析服务并提供2年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完成各监测站点的建设基础上,实现各取水站点定时采集与分析,保障各站点数据接入安徽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数据采集以及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服务。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成文、谭艳影、雷云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7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51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水利局
地 址:舒城县春秋路60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三里河路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 4.中小企业声明函
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692号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淮河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4楼401-407、
414、416、422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2024年度取用水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拟开展4处农业灌区4个取水口数据对接及17处非农取水户计量数据采集与分析服务并提供2年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完成各监测站点的建设基础上,实现各取水站点定时采集与分析,保障各站点数据接入安徽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数据采集以及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服务。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成文、谭艳影、雷云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7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51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水利局
地 址:舒城县春秋路60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三里河路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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