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弋江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KTZC-CG026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泉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元化路8号66幢401室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弋江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目前共有1300余名干部职工就餐,共有四处食堂进行保障,分别为弋江区政府食堂、高新区管委会食堂、原为民服务中心食堂,慕嘉产业园食堂(因慕嘉产业园食堂无法满足现场烹饪条件,由中标人在另外三处食堂将饭菜烹饪完成打包,配送至慕嘉产业园食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四、具体经营要求中管理要求、设备要求、经营要求,接受采购人日常监督管理与考核。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弋江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熙霞、李琳、王健、王舒生、胡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1)安徽工程大学第三食堂托管经营项目;(2)芜湖传媒中心食堂经营权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西路418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民生路凯帆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0*****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迎春

电话:130*****3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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