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西安市长安区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4〕457号)等文件要求,长安区财政局于2024年7月中旬至9月底对西安市长安区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和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家单位开展了2023年会计质量信息检查工作。根据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通过检查,各被查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个别财务支出对应的原始单据不完善、经济科目运用不当等;2.会计核算未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3.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不规范;4.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长安区财政局依法对被查单位下达了检查报告,三家被查单位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9日

标签: 评估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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