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Z130*****073*****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与秦皇岛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11层1208室、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296号********MA006EYN25、********MACQUCR51F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佳宁(招标人代表)、张守安(招标人代表)、马园(主任)、王琼、田钧、王新传、赵智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8号
联系方式: 赵志明 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曦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秦皇岛开发区金明国际财富中心1603室
联系方式 : 任旭 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菲菲
电话: 0335-*******
十、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HBXX-2024-QZ2025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曦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