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呼图壁县第三中学 | ||
行政区域 | 呼图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6:4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冬敏、马云鹏 、陈新军 | ||
总成交金额 | ¥3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296 | ||
采购单位 | 呼图壁县第三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图壁县西市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157*****2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图壁县环保局三楼招标办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什女士 136*****474 |
一、项目编号:CLHCZB-2024-026(招标文件编号:CLHCZB-2024-026)
二、项目名称: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呼图壁县漫步时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园林路庆源小区056号门面房(六街17产区68院)
中标(成交)金额:3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呼图壁县漫步时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 | (1)日常师生膳食制作、分餐,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加工制作服务。 (2)餐饮具、用具的日常收集、清洗、消毒、整理; (3)食堂内部、周边环境日常整洁; (4)食堂用下水道定期疏通、蒸饭机电热管更换、推车维修、防蝇帘保温帘的更换及维修; (5)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后食堂环境、餐饮具整洁、消毒、整理; (6)食堂日常环境消毒、参与食材的质量验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7)食堂日常门窗关锁等安全保卫工作; (8)突出性检查等食堂内外环境的保洁; (9)餐饮具的保管; (10)每餐结束后及时处理泔水等; (11)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疫等。(所有食材由校方提供) (12)学校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 1、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2、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管理范围,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因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托管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县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检查。 5、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6、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有权对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的服务质量、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必须虚心听取校方意见。 7、食堂水、电、暖气费用由学校负责承担。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自行解决。期满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包人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期满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9、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校方负责。托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托管商自行承担责任。 11、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 服务期限一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1、(1)饭菜品种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花样要丰富。每周要根据学校提出食谱,进行食材加工制作,如未按照食谱执行或未经校方同意,擅自改变食谱,扣除当天费用不予结算。 (2)餐厅严格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合理配备新鲜饭菜。在坚持不浪费的原则基础上按需打饭,每天一日三餐的饭菜必须保质保量供应,确保住宿学生100%管饱管够,避免出现在开饭时间内晚来的学生吃不上饭等情况发生,严禁给学生供应剩饭剩菜。 (3)学校落实领导陪餐制度,陪餐领导每日对三餐的质量、卫生、服务、防疫等进行督查落实,委托经营方必须全力配合。 2、委托经营方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三部门令第4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委托经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被上级通报的,学校将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屡教不改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3、餐厅在运行过程中,餐厅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工资、工伤、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都由委托经营方承担。 4、委托经营方及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上岗证、健康证,从业人员政治审核必 须由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学校备案,方可上岗。所有餐厅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校纪校规,文明上岗,定期接受上级食品安全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培训。委托经营方人员配备:用工人数不少于18人 。其中:主厨2人、大师傅3人、面点师2人、帮厨4人、保洁6人、切配主管1人。 5、委托经营方在合同约定期内的水、电、燃气等使用费用由校方承担。 6、委托经营方及从业人员严格服从区、州、县及教育行政部门防疫要求。 7、乙方接受校方对食材加工制作、操作工艺、流程、饭菜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防疫等进行监督。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每发现一次按委托经营合同予以处罚。 8、校方定期对饭菜质量进行评价,学生家长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凡满意率不达标累计达5次以上,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9、委托经营方的经营收入甲方按月支付。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冬敏、马云鹏 、陈新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招标人约定投标人如果中标需支付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新计价房[2002]866号)计算下浮后收取,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第三中学
地址:呼图壁县西市北路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57*****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图壁县环保局三楼招标办
联系方式:什女士 136*****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57*****296
标签: 食堂食材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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