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二期二阶段施工设备集成结果公告
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二期二阶段施工设备集成结果公告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558.85 万元 |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设计要求。 | 90天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杨凯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湘143*****018*****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3.1供应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备集成(含安装)(或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并已验收合格。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或发包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性质(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名称、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设备集成(含安装)等类似业绩,若提供类似业绩是总承包业绩、专业分包业绩,须明确其中设备集成(含安装)或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 3.3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2)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558.85 万元 |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设计要求。 | 90天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杨凯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湘143*****018*****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3.1供应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备集成(含安装)(或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并已验收合格。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或发包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性质(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名称、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设备集成(含安装)等类似业绩,若提供类似业绩是总承包业绩、专业分包业绩,须明确其中设备集成(含安装)或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 3.3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2)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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