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结果公告

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

中标(成交)金额:1,36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

服务类

名称: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C********人才服务)

服务范围: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突出“管家式”贴身服务功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内容1、高层次人才认定。为全市高层次人才提供日常人才认定服务。2、“高层次人才卡”发放。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卡”,开展日常管理和后期维护服务。3、科技人才政策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4、奖励资金申领及首套购房补贴。为新引进培养并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收集、资金申领和后续服务。5、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收集整理和申报服务。6、人才公寓申办及公积金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咨询、材料收集和代办申领服务。7、配偶推荐工作。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为人才配偶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政策咨询、材料收集整理和代办服务。8、职称评审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职称评定代理申报服务。9、子女就学。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收集整理和申报代办服务。10、人才及团队落户。对有意来沈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提供落户指导和预约代办服务。11、工商信息查询。为有意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咨询及代办服务。12、投融资咨询。为有投融资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贷”、“人才投”金融服务的咨询和代办申领服务。13、出入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提供因私出入境证件、签证证件和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政策咨询及代办签证证件延期和永久居留身份证换发服务。14、知识产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15、政策咨询服务。对有意愿申报各类人才工程、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政策咨询服务。16、交通出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交通出行、商旅出行等服务。17、文旅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旅游景点咨询服务。18、医疗保健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和诊疗预约服务。全年各项服务业务量总计约*****件。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针对采购需求,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备从事人力资源行业3-5年的工作经验;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上岗前应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熟悉业务。2、供应商应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浩然、韩宇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善博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发售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声明函.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口服务 综合服务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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