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9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9号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585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全自动智能采血管理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科联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9号A9幢
被投诉人1: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科教大厦2301室
被投诉人2: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层
相关供应商:国药集团河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4号楼7层703号、704号、705号、10层1001号、1002号、100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投诉人在业绩在评标过程中将4份业绩被评定为无效业绩,扣4分,表示异议。2、投诉人属于小微企业,但在评标中没有享受到10%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5、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鑫乐Double T1200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详细技术及硬件要求:一.项目模块详细基数要求1.一拖二采血管智能管理工作站”(P62)中第1.6项、第1.8项、第1.13项的参数要求。投诉请求:1、请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审视本次招标结果,合理、合法、公正回复并解决投诉人的质疑。2、投诉人业绩合同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审核确认。3、投诉人属于小微企业,要求重新审核确认分数。4、中标供应商所投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应认定其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中标、成交无效。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财政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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