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亳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4CG244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27弄复旦科技园2号楼339室

成交金额:贰佰万元整(¥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依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相关污染源排放清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编制亳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完成清单编制技术报告。

服务要求:清单编制技术报告最终需提交生态环境部,通过审核、清单优化完善、验收。

服务时间:120 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金才、孙敏、牛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中标(成交)

费率(货物)

费率(服务)

备注

100万元以下

1.5%

1.5%

3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按 6折收取,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

100万元-500万元

1.1%

0.8%

500万元-1000万元

0.8%

0.45%

1000万元-5000万元

0.5%

0.25%

1000 万元(含)-1 亿元(不含),按 5 折收取。

5000万元-*****万元

0.25%

0.1%

*****万元-*****万元

0.05%

0.05%

1 亿元(含)以上,按 4 折收取。

*****万元-*****0万元

0.035%

0.035%

(二)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27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2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1、基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产业园区大气污染限值限重管理研究(2023.6.30);2、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基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规划空间布局评估与优化技术研究(2023.6.30)

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QU0309-05 R1M 2024年06月24日至2027年06月23日);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编号;*****SO0056-05 R1M 2024年06月24日至2027年06月23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EO0051-05R1M 2024年06月24日至2027年06月23日)

7.项目负责人:朱 俊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0月2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 455 号

联系方式:牛主任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 26 楼

联系方式:191*****225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工

电  话:191*****225 055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10月14日

亳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 温室气体 排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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