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2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2合同段K6+~K12+中标候选人公示
G212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2合同段K6+~K12+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的G212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2合同段(K6+200.000~K12+939.605)E520*****240004I******* 已于2024年10月12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评审得分: | 95.58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
工期(交货期): | 73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杨加勇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企业业绩: | 1、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土建工程 2、G210线遵义县南白至三合(三合至刀靶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土建工程、项目副经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利越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评审得分: | 95.06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
工期(交货期): | 730 |
项目负责人: | 陈俊峰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企业业绩: |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土建施工第7标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第14施工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徐州市交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评审得分: | 95.00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
工期(交货期): | 730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沈辉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企业业绩: | 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土建工程施工招标LPTJO9标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JHK-YZ23标段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等级:A级(综合)
项目总工:陈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贵交安B(20)G*****;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黔高 *********;个人业绩: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土建工程、项目副总工)
安全负责人:陈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贵交安C(21)G*****;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黔高213*****00069)
第二中标候选人:利越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等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综合AA级
项目总工: 黄红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浙交安B(06)G*****;职称证书: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 G**********;
个人业绩:绍诸高速诸暨浣东互通改扩建工程第TJ01标段) 安全负责人:邵友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浙交安C(13)G*****;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 G**********)
第三中标候选人:徐州市交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等级:AA(交通运输部综合)
项目总工:孙发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苏交安B(10)G*****;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专业交通公路工程(路桥工程);个人业绩: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土建工程施工招标LPTJO9标段担任项目总工)
安全负责人:王立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苏交安C(10)G*****;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 *******00354)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遵义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公路局)(电话:0851-28653440) 投诉。
招标人:仁怀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19985128260)
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28608010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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