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公司-延安新区东片区剩余市政配套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砌筑砂浆采购任务中标公示

第七公司-延安新区东片区剩余市政配套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砌筑砂浆采购任务中标公示

第七公司-延安新区东片区剩余市政配套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砌筑砂浆采购任务

发布日期:

作者: 谷治喜

项目编号: RW-WZ-******-****** 招标人: 谷治喜 项目名称: 第七公司-延安新区东片区剩余市政配套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砌筑砂浆采购任务
公示期: ~ 联系人: 谷治喜 公司: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77*****925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延安鑫矿工贸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总价为******.00元,不含税总价为******.00元。 1.付款方式:关于工程货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按月结算,按年度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70%,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除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货款到85%,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工程货款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如甲方延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2、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市场价格上浮或下浮超招标价格5%时可做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市场浮动价格。价格调整前,供方需提前7-10天向甲方提供调价函,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照调整后单价进行结算 ; 3.结算标准:以实际发生供应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4.单价为含税到场落地单价,税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为3%)。 5.质量确保为合格产品,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环境各项国家标准。
中标候选单位:

延安鑫矿工贸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配套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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