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二、项目名称:大庆师范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一)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7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
2024年8月6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8月6日发布成交结果公
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庆市萨尔图区朋言电子产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旺路 6 号新城月亮湾小区 S05 号商业楼 301 室
被投诉人1:大庆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南街道办事处
被投诉人2: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被投诉人3:大庆师范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我公司投标文件中产品型号填写定制,评标小组废标处理不合理;2.根据该项目公示内容,被投诉人1大庆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HR-25D 乳化机实验仪器由上海沪析实业公司生产,该公司官网中该产品的处理容量和时间显示形式参数与本项目中参数要求不符。我公司与该产品生产厂家电话确认,厂家未提供过任何书面文件证明参数问题,因此大庆师范学院反馈的质疑回复函中上海沪析实业公司文件公章造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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