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执法车辆保险鄂E6K117、鄂 中标结果

2台执法车辆保险鄂E6K117、鄂 中标结果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台执法车辆保险(鄂E6K117、鄂EF*****)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17:29|发布单位: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都城管合审字BGSB[2024]125号

二、合同名称:2台执法车辆(鄂EF*****、鄂E6K117)保险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2台执法车辆保险(鄂E6K117、鄂EF*****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 址: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

3.联 系 方 式:0717-*******

4.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心支公司

5.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17楼

6.联 系 方 式:07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2台执法车辆(鄂E6K117、鄂EF*****)保险服务

2、服务要求:

(1)、现场查勘时限:在甲方报案后,宜都市陆城地区内30分钟内到达、市内其它地区1小时内到达;(2)、定损时限:事故车辆到达修理厂后,3000元(含)的案件1天内完成定损工作;3000-*****元(含)的案件3天完成定损工作;*****元-*****元(含)的案件5天内完成定损工作;*****-*****0元(含)的案件在8天内完成定损工作;*****0元以上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进行定损处理。(3)、赔款支付时限:车辆出险后,索赔资料提供齐全的,从提交索赔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4)、服务保障:乙方需提供组织管理体系保证,组织专班、专人负责甲方车辆保险服务,并公布专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在履行车辆保险服务期间不得将其义务转让或分包给其他机构,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不得限制甲方出险次数,投保车辆在外地出险后,乙方应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索赔手续。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心支公司

七、验收日期:2024-10-14

八、验收组成员:杨洲、熊亮、白杨

九、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车辆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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