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站点电瓶车充电设施等维修工程

部分站点电瓶车充电设施等维修工程

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部分站点电瓶车充电设施等维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铁运分公司部分站点电瓶车充电设施等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TYGCBJ-2024-1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比价

比价(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0月12日

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铁运分公司部分站点电瓶车充电设施等维修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君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苏成浩

公示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长江路73号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联系电话:0554-*******

未入围及异常低价情况:全部入围。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点电瓶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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