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一德街北侧地块回迁安置房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中山区一德街北侧地块回迁安置房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区一德街北侧地块回迁安置房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11日 13:3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09月19日 | 中标日期 | 2016年10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桂华、张忠利 、董四辉、曲成泷、鲜峰 | ||
总中标金额 | ¥.000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丽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春达园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cqbzhk77@sina.com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07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丽丽0411-******** |
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就中山区一德街北侧地块回迁安置房物业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HCG2016-07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HCG2016-0704
项目名称:中山区一德街北侧地块回迁安置房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丽丽
联系方式:041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春达园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cqbzhk77@sina.com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物业管理技术条件
1.项目要求:
本项目位于中山区一德街北侧地块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约为32000平方米,项目公共用电量如下:
(1)本项目共6部电梯,每部电梯的功率为:20KW,总功率为120KW。
(2)公共用电量:
① 3#、4#:120KW(楼梯梯间、前室用电);
② 航空障碍灯:3KW;
③ 监控室:15KW;
④ 地下水:103KW(照明、通排风、自来水热力)。
2.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如下:
(1)物业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岗位职称证明等资料。
(2)工程人员:其中包括水、电、暖等专业,并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资格;
(3)安全保卫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
(4)保洁人员:4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
着装要求: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款式分保安、保洁人员。
3.设备设施情况
供配电(变电所、设备动力、照明)、空调系统(含供热、制冷、新风、排烟、排气)、给排水(含二次供水)、监控报警、楼宇自控、消防、电梯、擦窗机、亮化(含室外景观照明)、综合布线、局域网站维护(含服务器及软件采购)、会议音响、有线电视。
4.招标内容及要求
4.1 物业范围
(1)小区内外的保安服务及小区周边的交通管理
(2)小区内外的保洁及绿化管理
(3)小区内的各项机电设备运行及维护
(4)小区智能化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5)小区内外装饰的维修和保养
(6)冬季除雪,防灾防汛
(7)除四害
(8)客户投诉等服务接待
(9)档案资料的管理
(10)负责办理与物业服务内容相关的各种手续
(11)负责甲方授权的各种费用的收取
(12)合同规定的其他管理事项
4.2 计划规定及要求
(1)小区内外的保卫、消防、出入登记等方案;
(2)紧急事故的疏散及处理方案;
(3)制定各类设备管理与维护的详细计划及出现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5.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
项目 | 服务标准及基本条件 | 备注 |
基本配套条件 | 1、小区有专业物业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人员配置合理。 2、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照片上墙,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4、应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5、配置监控系统和电子巡更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 | |
房屋管理 |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公共空间及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置统一有序。 4、阳台封闭规格设计一致,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 5、小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图,房屋栋号、行政街号、单元号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6、无私搭乱建及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堆放杂物及违章占用现象。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及时劝阻,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8、建立房屋报修,修缮制度并建有记录。房屋完好率、维修质量合格率、业主满意率不低于95%。 9、房屋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 10、物业单位须协助招标人催缴房屋租金。 | |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达到95%以上。 4、及时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协调,确保电梯维修、保养、年检及时到位。保障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5、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5%。 6、小区内路灯、草坪灯、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 8、小区共用排水、排污系统完好畅通。窖井、化粪池定期检查、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10、对于中大修、电梯维修的报修要及时响应,并且负责向中大修、电梯维修的维修单位报修,积极配合修理工作,协调住户、中大修、电梯维修的维修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 11、物业单位需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小修,主要包括租户套内的疏通上下水、管道维修、室内顶棚、地板地砖的简单修理、1平方米以下的小面积墙面抹灰等。除墙面抹灰为物业单位包工包料外,其余维修均为包工不包料。 12、物业单位为租户室内相关设备、设施、用具等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仅提供服务,不含材料费)。 | |
公共秩序维护 | 1、设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服务,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2、配备门岗室及岗亭,门岗室及岗亭美观整洁。设有专业化秩序维护队伍,人员统一着装,文明管护,纪律严明。 3、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查制度,按有关规定对住宅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该项目所涉及的每个出入口均须设置保安岗亭,24小时值班。 5、对进出辖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实行亮证管理。 6、设有中央监控、红外线报警监控,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7、住宅区域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顶层天台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对火灾、水浸、治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9、设有监控中心,需24小时安排值班人员。 | |
保洁服务要求 | 1、公共区域保洁卫生实行统一化管理,有专业保洁队伍,统一着装,管理制度落实。 2、小区内公共区域(硬覆盖、道路、绿地)、地下停车场、公共楼道、过道、楼梯扶手、电梯间每日清扫、擦洗1次,保证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干净整洁、冬季要及时清除积雪。 3、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及景观物等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4、公共区域门、窗每周清洁1次;地下停车场、车库部位保持清洁,无乱涂、乱划,无污渍。 5、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垃圾设施保持清洁。 6、进行保洁巡查,及时清除卫生死角,无杂物、乱堆放等现象。 7、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随时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害虫孳生。 | |
综合管理服务 | 1、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物业区域醒目位置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4、建立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5、设立客服部门,公示24小时值班电话,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6、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社区定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7、每年至少征求一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在80%以上。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9、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台帐,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涉及到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踏勘的具体情况进行报价。
(2)本技术条件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发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3)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均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物业管理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4)4.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由投标人自行参照国家、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文件的要求编制。
(5)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
(6)投标报价须包括服务期内物业管理企业所有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政府法定的五险一金一费(采暖费)、管理费、交通费、岗位津贴、福利费、节假日补助等)、踏勘费用、税费、企业利润、外伤害赔偿费及不可预见费等,物业公司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险。招标人不再另外追加物业费用。
(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如报价中没有明确提出不包括在预算内的项目,将被视为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含。
(8)物业单位需配合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和年检。
(9)电梯、消防、变电所、污水泵、排风排烟、热风幕等所有公共能耗电费均由物业单位承担。
(10)中标人如违反相关约定或物业服务未能达到约定管理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期满仍为改正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补偿。
(1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服务期满后达到标准且服务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服务要求则全额返还,如未按标准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扣除履约保证金。
(12)因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业主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的,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追偿相关损失。
二、服务规范
1.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均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物业管理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2.服务规范和物业管理方案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由投标人自行参照国家、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文件的要求编制,并纳入投标文件的物业管理方案中。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07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丽丽041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9日
中标日期:2016年10月11日
总中标金额:1.9E-4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大连嘉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大连市中山区麒麟西巷13号 | 1.9E-4 |
评审专家名单:
刘桂华、张忠利 、董四辉、曲成泷、鲜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住宅:单价1.9元/月?平方米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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