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机关收缴的非法、废旧烟花爆竹仓储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公安机关收缴的非法、废旧烟花爆竹仓储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长沙市公安机关收缴的非法、废旧烟花爆竹仓储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2*****01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公安机关收缴的非法、废旧烟花爆竹仓储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公安机关收缴的非法、废旧烟花爆竹仓储服务采购 仓储服务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乙方提供服务的仓库承担着全市收缴的非法、废旧烟花爆竹的储存及日常维护任务。仓库的选址、建筑结构、安全距离和周边环境都符合规定的要求。仓库投入的设备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及各项管理措施到位并检验合格。合同金额主要用仓库财务费用、人工费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每年投资收益及税金。

2)投标人负责危险品库房的管理,应明文规定各危险品库房的安全责任人与安全管理人。各类民用爆炸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仓库为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危爆物品专用仓库,严禁与其他用户物品同存。

3)危险品仓库应按照相关要求建造和进行日常管理,并通过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09 —— 2025-09-08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春华镇春华山村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2023年9月9日-2025年9月8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负责运输,交至甲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成交人支付50%的合同款,在每年仓储服务期满后,并经验收合格一次性向成交人支付余下50%的合同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星城支行(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800*****70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1)配备相应的库房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定时巡视。

2)危险品库房仓管员、搬运、装卸作业人员应掌握所管仓库危险品的危险特性、相应的防火、防 爆及消防知识与技能,熟悉各项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仓管员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消防设施:库区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措施。应配有消防水池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2)防雷设施:库区应采用避雷塔防直击雷。对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的防范、为防静电,库房内所有金属导电体均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3)技术防范:库区应设有视频监控和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查时处于可用状态。视频资料可储存90天。配电箱和道路照明开关及一套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设置在库区报警值班室内。

4)人力防范:值班人员定时巡视。犬防:配备大型看护犬多只,夜间处于巡游状态。

5)库区周围无发射台等射频源,库区四周应密砌围墙。

6)安全警示:库区应醒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如危险等级、危险特性、定员、定量、防火、禁止吸烟等。

7)危险品库房应建立严格的入库、领取、发放双人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人离库时必须锁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简易程序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8.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8.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8.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无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11)履约验收标准:

11.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仓库专库专用,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合格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11.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11.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明确存储的种类、品种、型号。

2)甲方明确行业标准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要求规范。

3)合同到期时甲方进行验收。

4)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仓储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布置,按合同约定履行到位。

2)乙方负责全市公关机关收缴的非法、废旧烟花爆竹的运输、看护、登记、保管及每年的安全评估等。

3)乙方应确保存储库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如有内、外部建筑物损坏、电子监控损坏等影响存储库安全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修缮。

4)乙方运输车辆应符合危爆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年检、维修、保养、年审等。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5)建立登记台账,存储物品及时入库、登记、保管、出库核对,并定期巡视。

6)存储库应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防雷、消防设施合格,满足安全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否则,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用,并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5乙方因仓库不符合安全要求及不规范管理、服务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1055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金盆组
法定代表人: 凌泽民 法定代表人: 罗欣
委托代理人: 赵胜 委托代理人: 余再洋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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