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合同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合同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YGK*******)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
二、合同名称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XYGK*******
四、项目名称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地 址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
联 系 方 式 :022-********
供应商(乙方):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五号A座-702
联 系 方 式 :0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EXPEC 202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9.7(万元)
合同金额: 2,899.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供应商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硬件建设中除走航车及其搭载设备外其余所有货物的交付。2.供应商须在2025年02月28日前完成所有硬件安装调试、软件开发及走航车交付。3.供应商须在2025年03月31日前通过全部项目验收,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建立档案资料等相关工作。4.供应商须提供免费维保服务,维保服务期限自所有设备及平台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为期一年。交货地点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093********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73*****X7
企业办公电话:02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税区 颗粒物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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