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车及移动箱体中标结果
垃圾车及移动箱体中标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国共产党孟津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中国共产党孟津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垃圾车及移动箱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中国共产党孟津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垃圾车及移动箱体项目,洛孟公交易采购[2016]098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孟财购[2016]091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中国共产党孟津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垃圾车及移动箱体项目,包括三轮汽油垃圾清运车62台,电动环卫自卸垃圾车8台,电动轻便垃圾收集车79台,移动垃圾箱789个。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供货完毕。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9月7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10月10日在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六、中标单位及金额:中标单位为洛阳珠峰华鹰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元。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国仁、吴锐、冒静、赵鹏辉、檀尊社。
八、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孟津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址:孟津县城桂花大道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8*****988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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