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四院数据中心存储扩容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四院数据中心存储扩容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84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数据中心存储扩容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徽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文明路交口东北角双凤智谷创新创业科技园A栋1001-41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混合存储扩容

品牌:华为

规格型号:OceanStor 5310

数量:1套

单价:******.00元

评审专家名单: 何军、康海燕、程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3 成交单位业绩:无。

8.4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153*****139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东路1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 

联系方式:15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153*****1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储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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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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