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S236线大修工程合同公告

新邵县S236线大修工程合同公告

新邵县S236线大修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新邵县S236线大修工程(K179+000-K191+182)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新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甲方)

承包人(全称):湖南省通和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的“新邵县S236线大修工程(K179+000-K191+182)”(项目名称)经招标投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承包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就乙方承包甲方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邵县S236线大修工程

K179+000~K180+464、K186+000~K187+000、K189+407~K191+182

2、工程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地区内

3、乙方承包范围:对本次施工的K179+000-K180+464、K186+000-K187+000、K189+407-K189+501、K189+501-K191+182,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大修,对沿线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防护工程、安防设施等施工。全线设置标线2633.6平方米,标志牌57块,波形钢护栏764米,C30混凝土护栏60米,道口桩56个,百米桩38个,里程碑6个。安全设施布设位置及形式基本符合大修工程要求。全线主要工程数量:4c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平方米,5cm厚AC-20C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平方米,30cm厚5%水稳冷再生基层*****平方米(具体以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 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线路长4.239Km

4、乙方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施工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工程量按实结算;

5、乙方工程质量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6、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人民币):壹仟零贰拾陆万柒仟壹佰柒拾柒元整(小写:¥********.00元)。该价款已包含除工程变更之外乙方应得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等费用。最后乙方应得工程价款以甲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未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的材料不得作为计算乙方计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依据;

7、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经第三方检验合格,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测合格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可按验收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除外)的80%结算支付,其余工程量(含变更工程量)经审计后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二)需由第三方机构或经县、市质量监督部门组织检验检测的而未进行检验检测的项目,按验收合格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除外)的60%结算支付,第三方检测合格后可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其余工程量(含变更工程量)经审计后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三)无需第三方机构或质监单位检验检测的项目,可根据工程质量事务部和项目实施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查意见书》认定的意见组织验收,按验收合格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除外)的80%结算支付;无需提交审计部门审计的,可支付验收合格工程量97%的工程款。

第二条、乙方责任

1、 乙方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各种矛盾。

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的各种设备管线。

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 乙方施工必须注意安全文明,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且乙方应当为乙方工作人员购买足额保险。

三、关于工期的约定

1、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实际施工地点及工程量与施工图不符,确需调整的,甲方有权视现场情况在总工程量范围内进行调整。

2、乙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且经验收合格。乙方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关于该类工程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标准(如行业或地区有相应的标准的,则以推荐性标准为准;如建设单位有特殊标准的,则以特殊标准为准)。

3、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验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应再次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乙方自行验收与复验有出入的,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组织检验与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 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陆万柒仟壹佰柒拾柒元整(小写:¥********.00元)

七、乙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程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刘海浪,证书编号:建造师湘243*****9154/工程师 B062*****010*****/交安证湘交安B(21)G*****,身份证号码:430*****960******承包人项目总工:张浩 ,证书编号:工程师B08191*****2000045/湘交安B(21)G*****,身份证号码:430921*****3301754

八、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九、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指定由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管辖。

发包人:新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盖章) 承包人:湖南省通和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