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迎丰公园二期植物博物园靖州园二期景观工程合同公告

怀化市迎丰公园二期植物博物园靖州园二期景观工程合同公告

怀化市迎丰公园二期植物博物园(靖州园二期)景观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海南恒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迎丰公园二期植物博物园(靖州园二期)景观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花卉苗木种植及附属工程

6、项目经理:钱丽婷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6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叁仟贰佰壹拾柒元玖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

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总价)

1

海南恒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1

*******.96

*******.96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开工日期: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4月15日,总工期为40天

地点:怀化迎丰公园

方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

四、付款方式:

1、在项目开工建设后,根据完成工程量的实际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按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第一次支付工程量完成50%,第二次支付工程量完成90%后,第三次支付按项目结算审计结果付至 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2、质保期结束经验收最终交付后,甲方凭乙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及正式税务发票付清余下的工程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己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成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武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它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3月4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乙方:(公章)海南恒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道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启忠

电 话:138*****155

电 话:147*****888

地 址:靖州县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58号金岭花苑A栋三层A1-304房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州汽车站支行

帐 号:191*****0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工程 植物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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