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二次
202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二次
询价单号 | RQ240*****006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10-09T09: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0-15T09:00:00.000+08: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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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MY-******** | 山西晋煤集团翼城晟泰青洼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二次)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每2年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我矿上一次鉴定时间为2022年8月,截止目前需重新进行鉴定工作。 | 1.0 | 1 | 2026-10-31T00:00:00.000+08:00 | 原单号:RQ240*****010,撤销原因:报名不够三家 |
一、交货地址:山西临汾市翼城县 西闫镇十河村青洼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0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的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机构;2、鉴定项目负责人、报告批准人具有采矿或通风(安全)专业高级职称;3、鉴定项目负责人从事瓦斯防治工作5年以上,具有采矿或通风(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采矿或通风(安全)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4、有健全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对鉴定程序、鉴定人员、报告审批、鉴定资料的档案管理等进行严格管控,对鉴定方法、指标测定、鉴定结论等建立有内部评审机制;5、鉴定人员应当为鉴定机构(单位)有劳务关系的正式员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具有鉴定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6、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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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202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二次).doc | *******/rfqMethod=TBQ/orgCode=E********/statusFlag=1">下载 |
标签: 矿井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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