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楼一层、二层洁净车间建设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楼一层、二层洁净车间建设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楼一层、二层洁净车间建设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楼一层、二层洁净车间建设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EPC)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楼一层、二层洁净车间建设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EPC) | ||||||||
建设单位 | 大连广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 | 建设地点 | 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号楼一层、二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张拂晓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冀113*****016***** | ********.******元 | 150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84.0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拂晓 | 王黔彦 | 孙涛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王建明 | 任彦林 | 王鑫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伟红 | 潘纯林 | 齐利军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 化工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 | 暖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资格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冀113*****016***** | 冀111*****017***** | 沪131*****018*****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
评审得分 | 84.01 | 62.35 | 61.8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得分业绩:重庆芯联微电子12英寸集成电路特色工艺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之一般机电工程、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蓝绿LED芯片扩产项目2号芯片二层及B2芯片三层改造工程、舜宇奥来微纳光学(上海)有限公司12英寸透明衬底晶圆AR眼镜微纳光学产品机电EPC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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