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北京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8日 23时59分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10*****730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档案电子化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通州区清风路33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23时59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9、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供应商须具备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比选响应单位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网址:http://zjfw.beijing.gov.cn/),在“公告公示”-“项目公告”栏目中找到本项目,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

    2.请有意向的响应单位于约定的网上报名结束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在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应包含供应商简介(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服务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供应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等。

    4、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包括数字录入、扫描、格式转换等项目,能够准确、快速完成。

    线上报名,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档案电子化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通州区清风路33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23时59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9、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供应商须具备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比选响应单位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网址:http://zjfw.beijing.gov.cn/),在“公告公示”-“项目公告”栏目中找到本项目,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

    2.请有意向的响应单位于约定的网上报名结束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在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应包含供应商简介(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服务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供应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等。

    4、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包括数字录入、扫描、格式转换等项目,能够准确、快速完成。

    线上报名,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 项目附件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传真
    联系电话 010*****730
    公司名称
    地址 通州区清风路33号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刘老师 传真
    联系电话 010*****730 公司名称
    地址 通州区清风路33号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zjfw.beijing.gov.cn/xmjs/prj/detail/*****.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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