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金信创业中心(一期)6#、7#楼及地库主体劳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YGK-2024-2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金信创业中心(一期)6#、7#楼及地库主体劳务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弘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费率:百分之玖拾柒点肆,质量:
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思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费率:百分之玖拾玖点伍,质量:
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鸿森建工有限公司,费率:百分之玖拾玖 ,质量:按国家
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弘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美霞二级建造师,注册
编号:豫 241151695572;
中标候选人(河南思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永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
号:豫 241141448901;
中标候选人(河南鸿森建工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义森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豫 24111133267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弘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思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鸿森建工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弘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2.22 分;
中标候选人(河南思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68.29 分;
中标候选人(河南鸿森建工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64.8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
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
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信创业中心
(一期)6#、7#楼及地库主体劳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
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金信创业中心(一期)6#、7#楼及地库主体劳务工程
1.2、招标编号:HNZYGK-2024-23
1.3、招标控制价:6201685.21 元
1.4、招标范围:对 6#、7#楼及其对应地下室,含周转材料、模板支拆、砼浇筑、钢筋加工
绑扎、安全文明施工、垂直及水平运输、外脚手架等所有劳务服务
1.5、工期:暂定 4 个月(具体以从收到招标人通知进场至本项目结束为准)
1.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慧科路与鸿苑路交叉口金科智汇谷 1 号楼 5 楼 519 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冯战营、董玉霞、张培培、苏爱萍、王雪微(招标人代表)
三、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弘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玖拾柒点肆
工期:暂定 4 个月(具体以从收到招标人通知进场至本项目结束为准)
投标质量: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公司地址:林州市龙山东路 34 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思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玖拾玖点伍
工期:暂定 4 个月(具体以从收到招标人通知进场至本项目结束为准)
投标质量: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公司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考城镇政府前街 678 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鸿森建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玖拾玖
工期:暂定 4 个月(具体以从收到招标人通知进场至本项目结束为准)
投标质量: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公司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河顺镇官庄村村委会 6 号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慧科路金科智汇谷 1 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63627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 106 号院 7 号楼 6 层 614 号
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0371-6028067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
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慧科路金科智汇谷 1 号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63627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 106 号院 7 号楼 6 层 614 号
联 系 人: 宋晓东
电 话: 0371-60280676
电子邮件: henanzhongyu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