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贸易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丰泽贸易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78 万元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10天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朱阵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订立合同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规模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附采购清单)及业主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单或签收单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以上材料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设备金额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供货业绩要求,则需另外提供招标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招标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自 2019 年9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3.7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7.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3.7.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7.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4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0516-********)。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78 万元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10天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朱阵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订立合同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规模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附采购清单)及业主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单或签收单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以上材料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设备金额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供货业绩要求,则需另外提供招标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招标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自 2019 年9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3.7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7.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3.7.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7.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4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0516-********)。 |
标签: 理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