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食堂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餐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信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镇金桥路335号1-1

中标(成交)金额:447,000(元)

评审总得分: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餐饮服务(C********餐饮服务 )

服务范围: 1.负责米、面、油、肉类(鸡肉、猪肉、牛肉、羊肉、)调料、水产、蛋类等的采购、加工和制作。2.负责早餐和午餐。早餐要求三个凉菜,粥,主食1种。午餐要求四菜一汤,二荤二素,主食二种。每周1、3、5提供牛奶,每周2、4提供豆浆。3.要求中标供应商配备厨师一名、厨师助理一名、面点师一名、服务员一名。所有人员工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结算。4.餐饮标准:每天就餐人数75人,15元/人/天5.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

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如对建筑物进行施工或改造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2.中标供应商经营的食堂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提供餐饮管理,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营养配餐,为工作人员提供优质服务。3.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食品卫生安全、操作流程及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管。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不得经营规定范围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停业。4.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保洁、餐具洗消消杀等日常工作。5.用餐人数变化:如遇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招标人会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以供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6.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食堂的所有操作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安全关键点,采购、加工、制作、烹饪、洗消等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负责将可口、安全、营养的配餐提供给工作人员。7.环境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的食堂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加工区域、就餐环境的卫生、整洁。8.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采取 (1+1+1)模式。如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可续签一年,最多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屈艳、付雪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餐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要求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0号              

联系方式:18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15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春阳 尚娟           

电 话:150*****7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信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标签: 市场监督管理 食堂餐饮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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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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