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桥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桥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桥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HZCG2024-053
二、项目名称: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桥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00(元) | 牵头供应商: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正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广场东侧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桥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 平板式称重主体 | 武汉 盘天 | 6 | ***** | ★1、平板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准确 度等级: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5 级;最大秤量 Max≥40t,最小 Min≤ 0.5t;动态称重运行速度:最小称量运 行速度≤0.5km/h,最大称量运行速度≥ 100km/h;提供《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查 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 ★2、每个秤台均能独立检测,具备三轴 载荷测试测量。 3、采用一体式安装方式布置高速动态平 板秤台,每个秤台均能独立称重检测; 4、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2.50%,使 用中检验最大允许误差±5.00%; 5、相邻台面之间采用“无缝”拼接技术, 保证车辆在碾压台面接缝行驶时准确检 测; 6、动态称重设备需适应道路行车时的复 杂环境,对于异常行驶行为均能准确秤 量,并提供证明文件; 7、采用电阻应变式称重传感器,每个车 道 12 个传感器; 8、秤台采用合金钢材质,秤台横向长度 根据车道路面实际检测宽度进行定制; ★9、称重平板主体抗盐雾性能符合国标 6 ***** ****** 4 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的 相关要求规定;秤台抗盐雾性能通过驻 留时间为不小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宛岩,金瓯,程雄健,陈健,屠潇隽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正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联合体) | 67.0 | 70.0 | 70.0 | 69.0 | 70.0 | 69.2 | 5.98 | 75.18 |
1 | 浙江智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0 | 68.0 | 70.0 | 65.0 | 70.0 | 68.4 | 6.66 | 75.06 |
1 |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65.0 | 70.0 | 70.0 | 69.0 | 70.0 | 68.8 | 6.21 | 75.01 |
1 | 杭州路网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70.0 | 68.0 | 68.0 | 63.0 | 68.0 | 67.4 | 6.86 | 74.26 |
1 | 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 | 64.5 | 59.5 | 66.5 | 66.5 | 64.5 | 64.3 | 4.14 | 68.44 |
1 | 杭州四方称重系统有限公司 | 59.5 | 65.5 | 61.5 | 61.5 | 62.5 | 62.1 | 4.36 | 66.46 |
1 | 杭州中连盛汇科技有限公司 | 30.5 | 33.5 | 31.5 | 30.5 | 31.5 | 31.5 | 30.0 | 61.5 |
1 | 合肥皇觅科技有限公司 | 17.5 | 16.5 | 16.5 | 16.5 | 17.5 | 16.9 | 2.59 | 19.49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8】24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友谊综合楼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柳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九洲大厦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一丹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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