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内政办发〔2023〕58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农牧奶发〔2023〕687号)文件要求,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会同财政国资局对开发区辖区内2024年一个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联合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补贴主体: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新农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补贴金额:3.3万元
补贴内容:1.牛舍饮水槽改造4个;2.挤奶厅制冷设备更换;3.购置饲料运输用电动三轮车1台。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反映。
受理地点:创业大厦815办公室
受理电话:0475—*******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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