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精卫中心开办费窗帘隔帘的合同公告
宝山精卫中心开办费窗帘隔帘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25*****5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宝山区友谊西路788号
联系方式:021-********
供应商(乙方):上海圣腾遮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玲(女)
地址:
联系方式:0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隔帘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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