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电测听系统壹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电测听系统壹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株采字NO:XZK-2016-ZF-00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弘林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
采购品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电测听系统壹套 | 套 | 1 | 633850 | 633850 | / |
/ | / | / | / | / | / |
合计总金额(大写):陆拾叁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 |
二、保修期限:按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提)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提)货地点及方式: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1、验收标准:
(一)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及规格;
(二)调试安装后运行正常。
(三)相应人员培训到位。
(四)辅助设备齐全,设备工作正常,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提出异议时间: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与合同不符的,应在10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乙双方约定质量问题检测机构名称: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付款方式:单位自行支付(√) 政府采购办支付()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二)支付期限:采购单位验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计人民币金额/;正常运行/个月后支付全部货款的/%,计人民币金额/ 。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一)双方协商解决( √ ); (二)申请仲裁( )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八、其他约定事项:分期支付及金额约定
系统安装调试和培训、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总金额70%支付,金额为443695元;
本年底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金额为158462.5元;
余款5%作为质保金,设备正常运行在无质量、售后机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一年后付清,金额为31692.5元;(以上均为人民币结算)。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2016年9月27日 2016年9月27日
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
|
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