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 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号楼1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钟 工 177*****3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光彩城大市场D区47栋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 工 188*****261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 号建委大厦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 51 号秀珍大厦 A 座 18 楼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 396 号凤凰城 B 座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1.40%(约*******.00元) | 1.39%(约*******.00元) | 1.41%(约*******.00元) | ||
工期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陆永超 | 李士芹 | 殷保标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
证书编号 | |||||
监理负责人 | 姓名 | 孟庆磊 | 魏峰 | 赵 喜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姓名 | 杨 婧 | 李友海 | 高坤云 | |
证书名称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建[造] 112*****006883 | 建[造] 112*****008344 | 建【造】140*****011031 | ||
综合评估得分 | 93.38分 | 91.72分 | 91.31分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一2024年10月21日 | ||||
招标代理费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房管中心北二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 139*****566 |
0天0小时57分
0天1小时20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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